阶梯电价方案的一种设置参数,阶梯值为D单位为kWh,阶梯区间是一个用电量的范围,单位为kWh。当阶梯值的数量为N时,可以将用电量范围划分为N+1个阶梯区间。 阶梯电价管理方案 阶梯电价管理方案包含确定阶梯值和对应的阶梯电价。例1:某阶梯电价方案确定3个阶梯值为D1、D2、和D3(单位为:kWh)。按照3个阶梯值划分的4个阶梯区间为W0、W1、W2、W3和确定对应的4个阶梯电价J0、J1、J2、J3,各阶梯区间的范围分别为:0≤W0≤D1、D1≤D2、D2D3;阶梯电价单位为元,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直接的阶梯区间用电量的价格J0、J1、J2、J3,另一种是用阶梯电价与常规电价的差价表示方式:J'0、J'1、J'2和J'3,其中:J'0=0、J'1=J0-J1、J'2=J1-J2、J'3=J2-J3。阶梯电价与常规电价的差价表示方式用于阶梯费率电价管理比较方便。阶梯电价与常规电价的差价可以是正数、0或负数。
天津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我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于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具体实施方案是: 将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为每月不超过220度的电量,电价保持每度0.49元不变; 第二档为每月221至400度之间的电量,电价每度0.54元,比第一档提高0.05元; 第三档为每月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每度0.79元,比第一档提高0.3元; 居民阶梯电价以年度为周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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