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水平是反映其绝缘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考虑到现场条件限制,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局部放电试验较困难,故将此试验范围限制在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并以抽样的形式减少工作量。有条件的话宜逐台检测互感器的局部放电量。此外,35kV以下电压等级互感器更多的是应用于柜体,互感器应做为购买的元件由柜体制造厂逐台检验。柜体的使用者因故更换互感器时宜进行局部放电量的测量。交接试验允许的局部放电水平取值,比例行试验要求放宽,这也是基于现场条件难以满足要求考虑。互感器局部放电试验的预加电压可以为交流耐受电压的80%,所以两项试验可以一并完成。 互感器特性试验要点:
1 、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不能开路运行;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不能短路运行。
2 、比差测量及角差测量:所试验的标准互感器及仪表准确度必须高于被试电流互感器。
交接标准中互感器误差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关口计量的互感器(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和组合互感器)必须进行误差测量,且进行误差检测的机构(实验室)必须是国家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 用于非关口计量,电压等级 35kV 及以上的互感器,宜进行误差测量;
3 用于非关口计量,电压等级 35kV以下的互感器,检查互感器变比,应与制造厂铭牌值相符,对多抽头的互感器,可只检查使用分接头的变比。
4 非计量用绕组应进行变比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