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控系统(已安装好)进行调试, 送电人员摘牌合闸,将 电源(380V)送到总控制柜, 控制箱处有未连接的6根裸露的电线接头, 作业人员突然从护笼内摔下,作业处瞬间发出电弧光…… 近日见诸报端的一起真实的触电事故令人心痛: 某公司一名电工进行电气设备改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触电造成1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施工人员一起违规违章作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类别:触电、坠落,事级:一般事故。” 梳理下事故发生的链条: 公司节能设备电控系统改造→→电控系统调试→→总控制柜摘牌合闸送电(380V)→→电工站在护笼扶梯内对现场制箱进行接线→→触碰控制箱处裸露的电线接头(220V)→→触电并从扶梯护笼内坠下。 现场可怕的一幕如在眼前: 电工边接打电话边拿着螺丝刀到烘烤器护笼下,从护笼内攀登到上方平台处,站在护笼扶梯内对现场烧嘴控制箱进行接线(此处电压为220V),接线约1分钟,人突然从护笼内摔下,现场人员看到施德和作业处瞬间发出电弧光。 “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并经综合分析认定:火焰检测器有四根裸露的电线,施德和在未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情况下,进入狭窄的扶梯护笼内进行带电接线作业,左手碰触到裸露带电金属部位(左手有电击痕迹),身体其他部位碰触到金属扶梯,带点体与人体、金属扶梯形成回路,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再进一步分析,得出了事故的原因: “电工(安装调试公司法人兼电气作业人员)在明知设备已送电前提下,没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没有采取断电、验电、佩戴安全带等可靠的安全措施,一人独自接线,违反了《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中规定的’电工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气作业人员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排除故障或检修设备必须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规定,严重违章作业,导致触电并从扶梯护笼内坠下,是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后暴露的几个问题值得深思: 一是现场人员已明确暂时不能送电,因为“另外还有几根线未接好”,但电工(死者)连续三次电话催促要求送电,如果说送电前,已要求进行了接线,为何送电后再次去接线? 二是纵观事故现场及整个事故过程,尤其是“等待送电期间,电工(死者)多次接打电话,并多次从烘烤器护笼内爬上去作业”,即使是老电工或者经验丰富的老电工,如何的折腾和严重分心,是否能给我们一些警示和提醒? 三是事故责任认定来看,调查报告显示“电工(安装调试公司法人兼电气作业人员)违规施工,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穿工作服、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接线前未检查电源开关是否断开,存在带电接线作业现象,导致触电、坠落、死亡……”事故背后的这些隐患,生产现场似乎一直都存在,那么作为作业人员,作为触电风险的直接面对者,又该如何有效防范? 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在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