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旅游者外出旅行的目的多样化,以及旅行方式、时空的不同,人们对旅游者内涵的理解也就各异。 旅游者一词,是从英文“tourist”转移而来的,最早鉴于1811年出版的《牛劲辞典》上,含义为“以观光游览为目的的外来游客”。 在1963年的罗马会议上,提出了游客、旅游者和短途游览者三个概念。 游客,是除为获得报酬和从事某项职业以外,基于任何原因到一个非常住国去访问的人。游客包括: (1)旅游者。指到一个国家去暂时逗留至少24小时的游客。其旅行目的是为了消遣(如从事娱乐、度假、宗教和体育运动等)、健康、研究、工商、探亲等。 (2)游览者。到一个国家去暂时逗留不足24小时的游客(包括乘邮船海上旅行的人)。 这个定义有两点不足: (1)对“暂时性”未加限定,缺少衡量指标。 (2)没有包括国内旅游者,范围过狭。 1937年,国际联盟专家统计委员会对外国旅游者定义为“离开自己的居住国,到另一个国家访问至少24小时的人或游客”。并且确认下列几种人属于旅游者: (1)出于娱乐、健康和家庭原因而外出旅行的人; (2)为出席会议或作为任何种类包括科学、管理、外交、宗教、体育等活动而外出旅行的人; (3)为商业原因而旅行的人; (4)航海时沿途停靠,即使不超过24小时的人; 不能列为旅游者的人员包括: (1)到某国就职,不管是否订有合同,并且从事商业活动; (2)到另一个国家定居者; (3)到国外学习,膳宿在外的学生; (4)边境地区居民,跨越边境去工作; (5)临时过境不停留的旅行者,即使超过24小时也不算旅游者。 1979年,国家旅游局对国际旅游者的定义是: 旅游者是指来我国参观旅行、探亲、访友、休养、考察或从事贸易、业务、体育、宗教活动、参加会议等的外国人(指外国国籍的人,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血统的华人亦包括在内)、华侨(指持有中国护照、但侨居外国的中国同胞)和港澳台同胞(指居住在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省的中国同胞)。 旅游者不包括下列八种人: (1)应邀来我国进行访问的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从人员。 (2)各国驻华使馆人员 (3)常驻我国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新闻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 (4)乘国际班机直接过境的旅客、机组人员和在口岸逗留不过夜的铁路员工和飞翔船船员。 (5)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 (6)回大陆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 (7)在我国已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 (8)归国的我国出国人员 1984年,世界旅游组织把国内旅游者定义为:“任何因消遣、闲暇、度假、体育、商务、公务、会议、疗养、学习和宗教等目的,而在其居住国(不论国籍如何)进行4小时以上一年之内旅行的人,均视为国内旅游者。”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它是外国人,在我国住一年以上,也应视为国内旅游者。 1989年,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旅游学辞典》将国内旅游者定义为:“在我国境内长期居住(指居住在 一年以上),暂时离开自己的居住地,到国内其他地方进行为期1年以下的旅行游览、参观访问、探亲访友、就医疗养、参加会议、调查研究、学术交流、贸易洽谈、体育、宗教等活动的人员。国内旅游者不包括: (1)到异地谋生者; (2)无业游民及在相邻地区经常往来的居民; (3)到各地巡视指导的各级领导人; (4)某地区住其他地区办事处工作人员; (5)离家在外地工作或长期学习的人; (6)临时组织的调查组、工作组、医疗组赴外地工作人员; (7)支援边疆建设、参加劳动、蹲点工作的人员。 美国调查统计局还规定下列情况不能列为旅游: (1)火车、飞机、货运卡车、长途汽车和船舶的驾驶及乘务人员的工作旅行; (2)因上下班而往返于某地的旅行; (3)学生上学或放学日常旅行。 几点说明: 1、旅游者必须是出于非定居和非工作目的而外出旅行。它体现了娱乐性; 2、旅游者在外暂时逗留应在24小时以上一年以内。它体现了暂时性; 3、旅游者到离家至少10公里(国外规定50公里)以上的地方旅游。它体现了异地性。 因此我们可以把旅游者定义为: 为了精神享受,暂时离开长住地,到异乡他国访问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