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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2.电缆直埋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在城镇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采用直埋。
②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方,或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不宜用直埋。
3.电缆穿管敷设方式的选择:
①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铁道交叉时;
②地下电缆通过房屋、广场的区段,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 ;
③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量较多时。
4.采用浅槽敷设方式的情况:
①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
②通道中电力电缆数量较少,且在不经常有载重车通过的户外配电装置等场所。
5.电缆数量较多的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等处,宜在其下部设置电缆夹层;电缆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 。
6.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化学腐蚀液体溢流的场所,厂房内应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建筑物或厂区不宜地下敷设时,可采用架空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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